巡检记录 <返回 
概述

为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及时的发现设备在运行中的缺陷,对于分布相对比较分散的设备,设备管理人员经常采取巡检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检测设备。即派巡检人员定期的巡视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如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后续的维修维护活动。

  • 巡检记录的巡检对象可以是设备也可以是位置;
  • 支持单据号管理;
  • 支持文档管理,可以上传和点巡相关的文档;
  • 支持审批流;
  • 支持excel导入/导出功能;
  • 支持预警功能;
  • 巡检记录中巡检结果为异常的支持生成故障记录。
  • 支持引用巡检标准。
关键应用
关键字段说明

巡检标准:制单巡检记录时,可以选择参照已有的巡检标准。参照时,可以参照集团和单据主组织(资产组织)的已启用的巡检标准。

巡检部位和项目:常指设备可能发生故障和劣化的地方,通常把这些部分的大分类填入“部位”,小分类填入“项目”。例如部位填写设备“本体”,项目填写“接地线”。

标准要求:定标的内容,分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凡定量标准可参照维修技术标准。

测量项目:可以参照表体行设备或者位置的测量点的测量项目。

计划巡检人:可以参照所属主组织的人员。

测量结果:对于一些点检工作,需要从设备资产的监控系统读数或者测量其运转技术数据,通过这些数据可以判断巡检结果是否正常。巡检测量结果就是用于录入这些技术数据。

功能按钮说明

导入:系统支持在制单或者修改单据过程中,将Excel格式的巡检记录据直接导入到表体行,以减少手工输入的工作量。导入Excel文件的格式可以通过在浏览态下点击【导出】按钮获取。

异常处理:对当前巡记录的异常点检结果进行处理, 点击该按钮后,系统会打开异常处理节点,并将本单据的异常巡检结果数据加载,可以直接进行异常结果处理而不需要再次打开节点和查询数据。

重要功能说明
  1. 巡检记录的主组织是资产组织。
  2. 巡检记录制单时,表体的内容支持两种录入方法,1:参照巡检标准;2:完全手工录入。如果参照巡检标准,参照后,系统会自动的将部位、项目等字段内巡检记录中,并不可编辑。
注意

  1. 异常处理只能在单据审核通过后操作。
常见问题

为什么录入了巡检标准,但是却参照不到?

请检查如下内容:

  1. 巡检标准是否已经启用,只有启用的巡检标准才能被参照到。
  2. 如果是组织级的巡检标准,则检查巡检标准的业务单元和巡检记录的业务单元是否一致,只有巡检记录的主组织和巡检标准的主组织相符才可以参照组织级别的巡检标准。
 
为什么巡检结果异常却不能预警?

请检查如下内容:

  1. 是否做了预警配置,请在“预警条目配置”节点进行巡检异常预警的配置。
  2. 巡检记录是否审批通过,只有审核通过才可以预警。
  3. 巡检结果是否需要预警,只有表体行的巡检结果需要预警(预警标志字段选中)才可以预警。
相关操作

巡检标准    巡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