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头
途损归属:取值为发货方、收货方,对于销售,只能是发货方,对于调拨,取决于内部结算规则中的在途归属。
索赔客户:此客户不是销售业务中的客户,而是承担途损责任的客户(承运商),签收途损单审批后会形成此客户的应收款。
途损责任:取值为客户、部门、人员。
发货国家/地区:参照国家地区档案录入,默认带入主组织所在国家。
收货国家/地区:参照国家地区档案录入,默认带入主组织所在国家。
报税国家/地区:参照国家地区档案录入,默认带入主组织所在国家。
购销类型:如果报税国家/地区=收货国家/地区,则取国内销售,否则取出口销售。不可编辑。
三角贸易:如果出口销售报税国家/地区不等于发货国家/地区,则取三角贸易为"是",否则为"否"。不可编辑。
表体
物料版本:根据物料参照时选择的物料版本号显示物料版本,物料参照时默认选择物料的最新版本,可选择物料其它的未封存的版本号;上游单据生成签收途损单时,“物料版本”默认由上游单据带入,不可修改。
库存状态:如果物料进行库存状态管理,录入物料的库存状态;上游单据生成签收途损单时,由上游单据带入,不可修改。
自由辅助属性:如果物料进行自由辅助属性管理,录入物料的自由辅助属性;上游单据生成签收途损单时,由上游单据带入,不可修改。
项目、供应商、生产厂商:系统作为固定辅助属性处理;上游单据生成签收途损单时,由上游单据带入,不可修改。
途损责任:取值为客户、部门、人员,默认为表头途损责任。
客户:为销售业务的客户。
责任部门:途损责任为“部门”时必须输入。
责任人员:途损责任为“人员”时必须输入。
出库数量:取销售出库单/调拨出库单的实发数量。
签收数量:自制签收途损单时,签收数量不可编辑;根据销售出库单生成时,签收数量默认=出库单实发数量—累计签收数量—累计退回数量—累计途损数量,可以手工修改;根据调拨出库单生成时,取调拨出库单累计调入数量,不可编辑。
合理途损主数量:自制签收途损单时,合理途损数量不可编辑;根据销售出库单/调拨出库单生成时,合理途损数量默认=出库数量*合理途损率(物料档案),可手工修改。
非合理途损主数量:手工输入,不能为负数。
退回主数量:自制签收途损单时,退回数量不可编辑;根据销售出库单/调拨出库单生成时,手工输入。
签收原币含税单价、签收原币价税合计:签收数量为0或空时不允许输入,系统不带出签收价格。
税码:上游单据生成时自动带入;自制时,根据报税国家/地区、发货国家/地区、收货国家/地区、购销类型、三角贸易、物料、供应商、单据日期作为输入参数,输入参数准备齐全后调用UAP的取税码接口获取税码。修改其中的某一项值(单据日期除外),有变化时则会重新取税码。
税率:上游单据生成时自动带入;自制时,根据税码获取税率。
扣税类别:上游单据生成时自动带入;自制时,根据税码获取扣税类别。
逆向征税标志:基于采购结算财务组织+报税国家/地区+购销类型取得默认值,不可空。
原产国、原产地区:上游单据生成时自动带入;自制时,参照国家地区档案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