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头
字段
工厂:一次仅能进行一个工厂的分配事务执行;
会计期间:当前业务日期所在的会计期间,即间接成本分配事务执行期间;
成本类型:若按标准成本相关数据作为分配成本动因,则需在表头选择相应的已完成计算的标准成本成本类型。
分配事务
字段
执行状态:包括未分配、已分配;标记分配事务的执行状态;
事务:本期有效的分配事务包含5种分配事务:成本中心到成本中心(CTC)、成本中心到成本对象(CTO)、成本中心到作业(CTA)、作业到成本对象(ATO)。CTC:将上级成本中心或非基本生产成本中心的间接费用分配到基本生产成本中心;CTO:将基本生产成本中心的间接费用分配给本成本中心内的各最终成本对象;CTA:将成本中心的资源消耗分配给本成本中心内的作业,体现作业消耗资源;ATO:将作业承担的成本费用分配给消耗作业的各成本对象,体现成本对象消耗作业;
生效期间:分配事务的生效期间;
失效期间:分配事务的失效期间。
执行结果-发送方
字段
成本中心:分配事务对应的间接费用发送方成本中心;
成本对象:需分配间接费用对应的成本对象;
核算要素:需分配间接费用对应的核算要素;
材料:需分配间接材料费对应的材料;
辅助属性:材料对应的物料档案启用的辅助属性;
作业:仅存在于ATO事务的发送方,指归集了间接费用的作业,需通过ATO事务将作业所归集的各种间接费用分配到最终成本对象;
待分配数量:需分配间接费用对应的数量,对于间接材料费,指待分配材料数据;对于按数量核算的核算要素间接费用,指待分配核算要素数量;对于CTC完工量分配,指需进行分配的成本对象完工量;
待分配金额:需分配间接费用对应的金额;对于CTC完工量,无待分配金额。
执行结果-接收方
字段
成本中心:分配事务对应的间接费用接收方成本中心;
成本对象:分配事务对应的间接费用接收方成本对象;对于CTC、CTA事务,发送方成本对象与接收方成本对象一致;对于CTO、ATO事务,接收方成本对象是发送方成本对象相关的最终成本对象;
作业:仅存在于CTA、ATO分配事务的接收方;对于CTA事务,指需归集间接费用的完工作业;对于ATO事务,接收方作业与发送方作业一致,记录接收方费用对应的来源消耗作业;
核算要素:指间接费用在接收方记入的核算要素,可以与发送方核算要素相同,也可以使用转入核算要素,记入与发送方不同的核算要素;对于CTC完工量分配,无接收方核算要素;
材料:指间接材料费用发送到接收方后,对应的明细材料信息;若接收方间接费用记入转入核算要素,则不再保留材料明细;
辅助属性:材料对应的物料档案上启用的辅助属性;
公式:分配事务对应的动因量公式;
动因量:根据分配事务对应的动因量公式,计算得到各接收方的动因量;
已分配数量:按各接收方的动因量,分配发送方的待分配数量,得到各接收方的分配数量;
已分配金额:按各接收方的动因量,分配发送方的待分配金额,得到各接收方的分配金额;
调整数量:对已分配数量进行修改调整的数量;
调整金额:对已分配金额进行修改调整的金额;
调整后数量:调整后数量=已分配数量-调整数量;
调整后金额:调整后金额=已分配金额-调整金额。
按钮
顺序:进入顺序调整界面,对本期需执行事务进行顺序调整;
分配:按相应的事务定义,执行间接费用或完工量的分配;
取消分配:取消已分配状态的事务分配;对于分配调整也将一并取消;
结果调整:对分配后的结果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