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到成本对象 <返回 
概述
定义归集到作业的间接成本到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分配事务。成本中心到作业和作业到成本对象结合起来实现作业成本法,体现作业消耗资源,成本对象消耗作业,通过作业作为间接成本分配的载体,以实现更合理分配间接费用的目的。
关键应用
表头

字段

事务编码:事务编码为“ATO-”+四位流水号,仅后四位流水号可修改,且只能修改为数字;
生效期间:分配事务支持生失效期间管理,只有在期间内有效的事务才可执行;
失效期间:分配事务支持生失效期间管理,只有在期间内有效的事务才可执行;
成本类型:即不同的标准成本计算标准,通过获取成本类型档案用于参照,默认为工厂下的默认成本类型;
发送成本中心:需通过作业分配间接费用所在的成本中心,也即作业完工成本中心。

接收方

字段

成本中心:需通过作业分配间接费用的目的方成本中心,也即作业消耗成本中心;
成本中心组:当需要通过作业把间接费用分配到多个成本中心时,也即作业被多个成本中心消耗时,可将多个成本中心设置为成本中心组,并按成本中心组的方式设置接收方,以快速定义分配事务。 

成本动因

字段

作业:间接费用对应的资源消耗作业;
成本动因:作业对应的间接费用分配比例规则。

常见问题

通过作业到成本对象,接收方成本中心内的哪些成本对象将会被分配到间接费用?

接收方成本中心内的所有产出最终成本对象均会参与间接费用的分配。

相关术语

成本中心     成本对象     成本动因     间接费用     作业成本法

相关操作

基础设置-成本动因     基础设置-分配事务定义-成本中心到作业      实际成本处理-分配事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