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中心到成本对象 <返回 
概述
定义成本中心到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分配事务,实现将已分配或归集到基本生产成本中心的间接费用,分配到该成本中心内的各相关最终成本对象。
关键应用
表头

字段

事务编码:事务编码为“CTO-”+四位流水号,仅后四位流水号可修改,且只能修改为数字;
生效期间:分配事务支持生失效期间管理,只有在期间内有效的事务才可执行;
失效期间:分配事务支持生失效期间管理,只有在期间内有效的事务才可执行;
转入核算要素:费用分配到成本对象后需记入的核算要素,若无转入核算要素,则分配前后的费用对应的记入核算要素不变;
成本类型:参照成本类型档案录入,当分配事务的成本动因选择了标准成本相关动因,则按该成本类型匹配标准成本;
发送成本中心:待分配间接费用所在的成本中心;
发送成本中心组:当多个成本中心的间接费用分配规则一致时,可将多个成本中心设置为成本中心组,并按成本中心组的方式设置发送方,以快速定义分配事务;
默认成本动因:当间接费用的各核算要素均按相同的成本动因进行分配时,可设置默认成本动因实现,而不必重复为各间接费用核算要素设置分配成本动因。

表体

字段

核算要素:待分配间接费用对应的核算要素;
核算要素组:若存在多种需分配间接费用的分配规则均一致时,可将多种间接费用对应的各核算要素设置为核算要素组,并按核算要素组的方式设置对应的成本动因,以快速定义分配事务;
成本动因:核算要素或核算要素组对应的间接费用分配比例规则。 

常见问题

成本中心到成本对象的接收方是什么?

成本中心到成本对象的接收方是发送成本中心内,与间接费用相关的各最终成本对象;如:产品A为订单法核算,将成本中心01内,指定到产品A的折旧费,分配到成本中心01下,与产品A相关的两个最终成本对象:A-001,A-002。

表头默认成本动因和表体成本动因都设置时,按什么规则进行分配?

在分配事务执行时,优先按表体成本动因进行分配,如果表体成本动因动因量为0或者找不到成本动因,则按表头成本动因进行分配。

相关术语

成本中心     成本对象     成本动因     间接费用    

相关操作

基础设置-成本动因     基础设置-分配事务定义-成本中心到成本中心      实际成本处理-分配事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