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中心到成本中心 <返回 
概述
定义成本中心到成本中心的间接成本分配事务,实现将非基本生产成本中心的间接费用分配到基本生产成本中心。
关键应用
表头

字段

事务编码:事务编码为“CTC-”+四位流水号,仅后四位流水号可修改,且只能修改为数字;
生效期间:分配事务支持生失效期间管理,只有在期间内有效的事务才可执行;
失效期间:分配事务支持生失效期间管理,只有在期间内有效的事务才可执行;
转入核算要素:费用分配到接收方后需记入的核算要素,若无转入核算要素,则分配前后的费用对应的记入核算要素不变;
成本类型:参照成本类型档案,当选择与标准成本相关的成本动因时,则匹配此成本类型下的标准成本作为分配动因;
发送成本中心:待分配间接费用的成本中心;
发送成本中心组:当多个成本中心的间接费用分配规则一致时,可将多个成本中心设置为成本中心组,并按成本中心组的方式设置发送方,以快速定义分配事务;
默认成本动因:当间接费用的各核算要素均按相同的成本动因进行分配时,可设置默认成本动因实现,而不必重复为各间接费用核算要素设置分配成本动因。

接收方

字段

成本中心:间接费用分配接收方的成本中心;
成本中心组:当需要把间接费用分配到多个成本中心时,可将多个成本中心设置为成本中心组,并按成本中心组的方式设置接收方,以快速定义分配事务。 

成本动因

字段

核算要素:需分配间接费用对应的核算要素;
核算要素组:若存在多种需分配间接费用的分配规则均一致时,可将多种间接费用对应的各核算要素设置为核算要素组,并按核算要素组的方式设置对应的成本动因,以快速定义分配事务;
成本动因:核算要素或核算要素组对应的间接费用分配比例规则。

常见问题

表头默认成本动因和表体成本动因页签都设置了成本动因,按照什么规则进行分配?

分配事务执行时,优先按表体各核算要素设置的成本动因进行分配,如果成动因量为0或找不到动因,则再按表头默认成本动因进行分配。

相关术语

成本中心     成本对象     成本动因     间接费用    

相关操作

基础设置-成本动因     基础设置-分配事务定义-成本中心到成本对象      实际成本处理-分配事务执行